关于组织开展微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试行)
点击数:2031 次 录入时间:2016-01-05 作者:佚名

海门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文件

 

 

海研发〔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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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微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试行)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教师自觉研究教育的动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放大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引领和服务功能,在“十三五”期间从教育一线中培养一批有思想、肯研究、出成果、善推广的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开展微课题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人员

微课题研究主要为教师个体服务,兼顾集体。在试行阶段,设定“指定研究者”和“自愿研究者”。原则上每个单位上报微课题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0%,个人课题设主持人1名和0-2名协同研究者,集体课题设主持人1名,2-4名协同研究者。其中:

“指定研究者”对象为:

1.江苏省特级教师,南通市、海门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海门市名师(名品项目)工作室成员

 

2.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海门市名师(名品项目)工作室无集体层面主课题研究的单位。

“自愿研究者”对象为:

1.所有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和个人专业成长的一线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各高中学科联盟、义务教育管理集团、学前教育共同体等需要集体层面开展主课题研究的单位。

“协同研究者”在结题时提交研究成果可确定为核心组成员。

二、 研究时间

2个学期为1个研究周期,每学期期初一个月为集中申报时间,期末一个月为集中结题时间。

试行阶段,个人向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130日,单位向规划办汇总上报时间另行通知,建议结题时间为2016年底。

三、 研究内容

微课题研究是基于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根据“着眼微观,立足实际,具有研究价值”的原则,在工作中解决遇到的小问题、剖析共性的小现象、实践创新的小想法。

四、 研究流程

1. 根据研究内容确定研究课题;

2. 填写微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表(材料1,见附件1)交学校教科室审批;

3. 学校汇总后上报市规划办审批并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

4. 撰写开题报告(材料2);

5. 开展研究,并以博客(每月至少更新2次,可包含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日志随笔、方案设计、专题调研、案例分析、活动图片、学生作品、表彰奖励等)的形式记录研究过程,可利用主持人已有博客,也可以在新教育网站“教育在线论坛”( http://bbs.eduol.cn/)上申请注册;

6. 形成研究成果(至少一项,材料3

① 发表海门市级以上论文(含教育叙事、教育随笔、教育案例等);

②课堂教学展示(在高中学科联盟、义务教育管理集团、学前教育共同体级别以上公开教学2次,或海门市级以上1次);

③自制教具、小制作、小发明等在海门市级以上获奖;

④辅导学生在海门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作品3人次以上;

(以上成果均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7. 撰写结题报告(材料4),整理结题材料;

8. 填写微课题研究结题申请表并将结题材料交学校教科室;

9. 学校审核结题材料和博客内容,提出初审意见;

10.    学校汇总上报规划办复核;

11.    颁发结题证书。

五、 成果推广

    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总结微课题研究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经验并推广;在《海门教育研究》开辟“微课题研究”专栏,刊登研究成果;在《海门日报·教育周刊》上刊登各单位开展微课题研究的报道;利用教科研现场活动的形式展示班级管理、课堂教学、科研研讨、活动设计、创造发明等。符合条件的,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立项。

六、 研究管理

完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规划办)设在教科室,以“宽进严出,服务为上”为宗旨负责微课题研究的统筹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原则上采取集中通讯开(结)题的方式,确有必要的,由集团(共同体)或学校向规划办申请召开现场活动。规划办具体分工如下:

  强:主管课题研究工作

龚向东:分管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负责学前教育学段

  健:具体负责高中(含海门中专)教育学段

袁剑叶:协助负责学前教育学段

张万冲:全面负责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负责小学教育学段

钱艺林:具体负责初中教育学段

各中小学教科室主任、幼儿园分管教科工作的副园长为规划办成员,负责本单位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

 

 

                       海门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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